初婚未育证明
,女,身份证号码,为我公司员工,系初婚未育,特此证明。
人事盖章,落日期。
兹证明: ,男,系 人,于 年 ××月 日出生,于 年 月 日与 结婚, (女方)为 居民。男方为初婚,婚前无违法生育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公章)
年 月 日
街道计生办意见:
(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兹有我单位职工某某,男,出生日期:x年x月x日,身份证号:与配偶,女,出生日期:x年x月x日,身份证号:,系(初,再)婚、未育、未抱养小孩情况属实,无违反计划生育。
单位盖章
当地居委会盖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