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搜  范文大全 

出口收汇网上核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提高对外服务效率和水平,促进贸易便利化,根据《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及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制定本试行办法。本办法只适用于出口收汇网上核销业务试点分局。

第二条 “出口收汇网上核销”(以下称网上核销)是指出口单位通过互联网从外汇管理部门网站提取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称核销单)和出口收汇等相关信息,并将核销单相关信息与出口收汇信息匹配后向外汇管理部门进行报告,外汇管理部门在审核其真实性后通过互联网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出口单位的一种网上核销方式。

“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系统”(以下称网上核销系统)是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实现网上核销而设计开发的应用系统,是出口收汇核报系统的辅助系统。

第三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称外汇局)是出口收汇网上核销业务的管理机关,负责办理出口收汇网上核销相关手续,对出口单位的出口收汇相关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出口单位可自愿选择网上核销方式。实行网上核销的出口单位应按照本试行办法的规定办理出口收汇核销业务。

第二章 网上核销登记管理

第五条 出口单位按《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备案登记后,按属地管理原则,可向外汇局申请办理网上核销业务。

第六条 网上核销方式分为网上核销自动审核和网上核销人工审核。实行网上核销自动审核的出口单位,除外汇局规定的应由人工审核的核销业务和报告数据外,不需到外汇局现场办理。实行网上核销人工审核的出口单位,对其所有核销业务,在通过网上核销系统进行核销单相关信息和出口收汇信息匹配报告后,需持规定的核销资料到外汇局现场办理。

对具备下列条件或本年度新成立的出口单位,外汇局可在网上核销系统中设定其网上核销自动审核资格:

1、上年度出口收汇考核不为“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

2、近两年没有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

3、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实行网上核销的出口单位可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向外汇局申请终止网上核销业务。

第八条 出口单位违反网上核销管理规定或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外汇局可终止其办理网上核销业务或撤销其网上核销资格;对篡改从外汇管理部门网站提取的电子数据和恶意攻击外汇管理部门网站的出口单位,外汇局应立即撤消其网上核销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被撤消网上核销资格的出口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口核销报告手续。

出口单位上年度考核为“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或发生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外汇局应取消其网上核销自动审核资格。

第九条 外汇局应将登记、终止、撤销网上核销业务的出口单位名单抄送当地税务部门。

第三章 网上核销数据管理

第十条 实行网上核销的出口单位应按规定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办理货物进出口报关、出口收汇、国际收支申报及“中国电子口岸”网上交单等手续。

第十一条 外汇局按规定将出口收汇核报系统中出口单位办理网上核销所需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收汇等相关信息放置外汇管理部门网站供出口单位提取。出口单位通过互联网从外汇管理部门网站提取本单位需用于核销报告的核销单与出口收汇的相关数据信息。在未实现将境内收汇、加工贸易合同信息电子数据批量放置外汇管理部门网站的情况下,出口单位可在网上核销系统录入境内收汇电子数据、加工贸易合同信息,以及可自行录入需用于进料抵扣或冲减出口核销额的进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出口单位自行补录入电子数据后,应按规定到外汇局现场办理核销手续。12

第十二条 出口单位通过互联网向外汇局报告的核销电子数据与相关书面凭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口单位应保证本单位网上核销业务数据的真实性,不得篡改从外汇管理部门网站提取的任何电子数据。

第四章 网上核销报告

第十三条 对不同的出口收汇核销业务,出口单位应分别采取以下不同的方式进行网上核销报告:

(一)逐笔报告:对超过规定标准的差额核销的出口业务,出口单位应逐笔向外汇局进行核销报告。

(二)批次报告:对全额核销的出口业务,出口单位应按批次向外汇局进行核销报告。

(三)来料加工批次报告:来料加工项下的出口业务,出口单位应按合同向外汇局进行批次核销报告。

(四)进料加工批次报告:进料加工项下的出口业务,出口单位应按合同向外汇局进行批次核销报告。

第十四条 出口单位在完成核销单信息与收汇信息匹配后,需通过网上核销系统向外汇局进行网上核销报告。

第十五条 出口单位应将加工贸易合同等相关信息通过网上核销系统向外汇局报告。同一合同项下的核销手续全部执行完毕后,应办理该合同的结案手续。

第五章 出口收汇核销

第十六条 外汇局利用网上核销系统对出口单位上报的网上核销报告进行自动审核,将通过审核的数据转入出口收汇核报系统。外汇局将已核销信息通过互联网反馈出口单位。对未通过自动审核的网上核销报告,外汇局应列明原因,通过互联网通知出口单位重新进行网上核销报告或到外汇局现场办理。

第十七条 不具备自动审核资格的出口单位,或者外汇局规定的不符合自动审核条件的核销业务和报告数据,出口单位应持规定材料到外汇局现场办理。

第十八条 实行网上核销的出口单位无需凭核销单退税联办理出口退税手续,由外汇局定期向税务部门提供实行网上核销的出口单位的已核销数据清单。

第六章 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 外汇局和出口单位应妥善保管网上核销的业务档案资料。除按规定需长期保存的,其他核销档案保存3年。

出口单位对外汇局审核通过的核销数据应及时打印“出口收汇核销信息登记表”与相关的核销凭证一并留存归档。

第二十条 对网上核销的相关电子数据,外汇局应保存XX年。

第二十一条 外汇局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口单位的网上核销档案保存情况进行检查。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实行网上核销的出口单位违反本试行办法规定办理核销业务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本试行办法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试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颁布出口收汇网上核

销相关管理办法后,本试行办法自动失效

12

本文地址:https://www.ttso.cn/a/8n14.html

与“出口收汇网上核销管理办法(试行)”相关的文档有哪些?

  • 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及经济纠纷,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

  • 员工招聘管理试行办法
  • 员工招聘管理试行办法  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本的价值,规范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强化招聘管理的各项工作,形成合理的用工用人机制,特制定本试行办法,公司所有正式员工招聘录用一律按此办法办理。  ...

  • 电力公司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社会主义某场经济的需要,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进一步完善企业分配制度和建立新型的适应某场经济要求的劳动人事管理体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某场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立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

  • 某建设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局机关对聘用人员的管理,规范办事程序,健全管理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建设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

  • 护士管理办法
  • 护士管理办法为加强护士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1.本办法所称护士系指按本办法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本院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 护士管理办法
  • 护士管理办法为加强护士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1.本办法所称护士系指按本办法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本院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

  • 会议管理办法
  • 会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加强会议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

  • 提案管理办法
  • □总则  第一条了为推动我公司科学技术的发展,鼓励全体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参与技术革新、技术开发活动,加强科技成果的管理、推广和应用,不断提高科技水平,根据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 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一条为规范东莞某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保障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的权益,有利于我某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我某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

  • 车辆管理办法
  • 一、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规定所指车辆系基地所有车辆。  第二条公务用车辆同一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

    版权声明:

    1、本网站发布的文章《出口收汇网上核销管理办法(试行)》为天天搜网友原创或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本网站文档/文章《出口收汇网上核销管理办法(试行)》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

    3、本网站一直无私为全国网友提供大量优秀文档范文,免费帮助网友审核文档,评改文档。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不承担责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