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子》读后感1500字
从小便被周遭的大人们认为我是个早熟的孩子:不吵闹,不缠人,只静静地在屋子的一角缩着看书,有好奇者过来问上几句,也居然答得头头是道。“一个内向的小大人。”
工作忙碌的父母和年龄差距太大的姐姐,似乎是另一个世界的人,熟悉,但很遥远。小小的心灵,自顾自地在强说愁的寂寞里浸润,暗暗盘算着十八岁时背着行囊去流浪的梦想。
于是在学校、家庭这个回路里循环往复着,成长着。话语,渐渐多了些,朋友,渐渐聚了些,可还是觉得孤独。“她不就是爱装幼稚吗?”无意中亲耳听见最信任的人这样的误解我,只觉得“朋友”二字充满虚伪。
于是回到沉默。有话直说和坦诚相见过于不合时宜,还是让它们蒙尘的好。流浪,在这个行色匆匆的城市里,每天犹如工蚁一样的来来往往,本身就是流浪。
于是在有机会选择自己职业的时候,我如愿以偿地和孩子们做了伴。他们是最直观最坦率的,可以毫无顾忌地为打碎了变形金刚而号啕大哭,也可以为得到一颗大白兔而破涕为笑。我喜欢和他们相处。身染疾病的孩子很可怜,工作衣兜里的几颗糖果,书店里看来的童话,能让他们笑着接受治疗。我的心情因此阳光灿烂。
在内心里,我想,我还是个拒绝长大的人吧。
也有夜雨淅沥的孤寂时刻,拿起电话筒,却拨不出一个号码,直到那一声长音终于变成不耐烦的嘟嘟嘟。有时想想,自己不过是想听听熟悉的声音而已,可谁在脱下面具后不是疲惫得不愿开口敷衍?还是点着小火炉,和书们聊天吧。
记得当我随手拿起这有着橙黄色封面的小书,便被上面写的“世界上阅读量仅次于《圣经》的书”弄得很反感。阅读量跟点击率一样,并不能完全说明作品的优劣。哗众取宠的广告人。
可是,它为什么会被人和《圣经》放在一起比较呢?
我自愿地成为了被黑猫抓到的老鼠之一。这举动让我后来无比庆幸。
《小王子》是一本童话式的寓言故事书。问世半个多世纪以来,曾被翻译成过百种文字,拥有众多的读者群,被改编成同名电影和电视剧后,也大受欢迎。它的作者,法国飞行员圣艾修伯里,在20世纪末,和小王子一起,成为50法郎的封面。
我之所以讲了这么多无聊的信息,无非是想迎合某些成人或者已经有成人特质的人,他们总是注重一个人的声望多于注重人的本身。无论如何,《小王子》值得关注。
故事的情节其实很简单。写的是一位飞行员,因机械故障在沙漠里迫降,和来自外星球的小王子相遇、相知、分别的故事。叙述的方式也很平淡,没有迂回起伏,没有绚丽辞藻,就象是个童心未泯的成年人,坐在你身边,缓缓地给你讲他的经历一样。
总认为,好的作品,是让人很放松地阅读以后,能有静静思考的余地的。《小王子》让我百读不厌。快乐时,悲伤时,苦闷时,迷惘时……小王子总是温柔地抚慰着我的心灵,让我平静下来,好好想想自己到底要的是什么,应该怎么做。
国王自以为统治全宇宙,可并不能满足小王子看落日的愿望,他常常宣判星球上唯一的老鼠死刑,但又不得不赦免它;爱慕虚荣的人不断地脱下高帽子又戴上,以为别人都在瞻仰着他;酒鬼忧郁地灌醉自己,为的是忘却喝酒的羞耻;惟利是图的商人不停地数着五亿一百六十二万颗星星,以为这就是他发现的财富;灯夫忙于按照规定点燃和熄灭路灯,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休息;地理学家坐在办公桌后,等待别人告诉他哪里有城镇河流高山大海。武断、自大、无耻、贪婪、墨守陈规、守株待兔……这些陋习,就象猴面包树的苗子一样,如果不及时除去,将会使我们心灵的星球日渐荒芜。 12

